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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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3-10-06 14:30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君 陈相柏

员:向翼凌 秦平力 廖青 李圆媛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工作督查组

长:向翼凌

员:秦平力 李圆媛

责:负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复试工作。

3.复试专家组

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4.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长:秦平力

 员:周曼曼 王乐凯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5.技术保障组

员:潘子萌 周曼曼

职责:为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7.宣传工作组

长:向翼凌

员:周曼曼 王乐凯

职责:加强复试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8.保密工作组

长:陈相柏

员:周曼曼 潘子萌

职责:对所有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严明保密纪律;组织开展保密检查。

三、复试要求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

面试总时长不低于20分钟,面试总成绩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可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可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题目。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

4.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2.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在取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后,2024年推免生接收阶段申请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免复试直接接收为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推免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保密工作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招生考试保密规定》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保密教育并签定保密承诺书。

六、其他工作

(一)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监督及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992089

邮箱:644304835@qq.com

举报电子信箱:83635917@qq.com

电话号码:027-87992022

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纪委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八、附则

1.本办法武汉工程大学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202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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