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武汉工程大学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日期:2023-09-18阅读次数:

为做好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 和《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学院推免工作的领导,规范推免工作流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

4.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二、组织领导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结果审核等工作。

组长:陈相柏

成员:陈    秦平力  李圆媛      盖东兴

2.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组长:陈相柏

成员:秦平力      李圆媛  盖东兴

3.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组长:向翼凌

成员:王乐凯  潘子萌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四、推荐条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计划共分为四类:A类计划、B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

各类推荐条件按《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名额

学院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18名。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成绩、奖励得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

学习成绩分和奖励得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2024年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分值计算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七、推荐程序

1.9月18日前,学院通过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种形式将学院推免相关政策及信息告知每一名在籍的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2.9月19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其中,凡申请A类计划、B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的,填写附表(《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给学院;凡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的,按《关于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执行。相关附件材料,随个人申请表一并提交。

3.9月20日前,学院进行审核和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4.9月24日前,学院将公示后(公示要求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不同类别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由推免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同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其它事宜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九、监督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联系人:王乐凯;

联系方式:027-87992096;邮箱:438316865@qq.com;

地址: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数理学院212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数理学院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附件:

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武汉工程大学         

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

2023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