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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延迟开学光能数理学院教学应急实施细则
2020-02-05 18: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院开设课程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工程大学关于制定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延迟开学应急教学总体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光能数理学院开设课程的教学工作(包括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光能数理学院成立在线教学与管理工作组

组长:熊伦

成员:陈君、向翼凌、陈相柏、廖青、李圆媛、骆文、叶晓江、阮正顺、杨向辉、刘阳、张昱

职责:制定光能数理学院教学应急实施细则;引导春节离校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与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选择的教学平台进行对接;指导并审核各专业负责人和各门课程负责人制定教学应急实施方案,督促各位任课教师落实;解决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  理论教学

第四条 大学物理、物理学与人类文明、概率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数学、研究生公共课等全校公共基础课以课程组为单位开展课程的“网上集体备课”,通过文华在线(优学院)或者超星公司网上建课,创新组织骨干教师尝试以课程直播(如阿里钉钉、斗鱼、QQ 等)+智能教学工具(如雨课堂,微课堂等)方式进行,期望线上上课达到线下上课的效果,同时教师做好辅导、答疑、学习进度监督和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 本学院四个专业各门专业课程以及研究生专业课要求通过文华在线(优学院)或者超星公司网上建课,辅助腾讯课堂、微助课等免费平台授课。对于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网上授课的课程,可以直接选用公开免费的在线课程,要求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相似均可,但是课程内容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并与教学大纲要求基本一致。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审定课程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学院集中审核,报教务处备案。教师做好辅导、答疑、学习进度监督和检测等工作。

第六条 网上教学从 2 24 日正式开始(即从 2 10 日算起推迟 2周开始教学),各门课程原则上按原课表进度进行; 教学组织形式、过程管理、考核形式等方案,由任课教师提供具体说明,学院统一审核报教务处备案;主讲教师做好在线直播、辅导、答疑、学习进度监督和检测等工作;同一门课程采用统一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主讲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协同,可通过建立教学 QQ 群方式,保持师生互动与学生管理。

第七条 主讲教师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课程开设、考勤、考核安排、成绩登记、教学资料的留存等工作。

第八条 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的状况,加强联络和指导,根据需要提供帮助。

第四章 实验、实践教学

第九条 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学科竞赛、学术活动和专业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和调研等活动;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

第十条 对于暂停的实验、实践课程适时推迟,将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另做安排。

第十一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原计划执行。延迟开学期间,教师可通过网络远程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按照老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开展查阅文献资料、准备开题报告、撰写毕业论文等工作。要求师生需要每周利用网络或者通话联系不少于2 次,指导教师利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知网)密切掌握学生的进度及质量,学生需向老师及时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原则上需要学生返校后进行;若情况特殊,也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电话等方式进行。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

第五章  教学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组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将根据需要对网络课程平台运行数据进行在线数据分析,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组成员将随机进入在线课堂了解教师们的授课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施行,由光能数理学院负责解释。

光能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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